王新民,曾任河南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。
人物履历
曾任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,省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。
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(2025.12辞去)。
任免信息
2022年7月30日,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通过,免去:王新民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。
2023年1月17日,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,任命王新民为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。
2025年12月,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:接受王新民辞去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、河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。